本网讯(通讯员洁净君)2025年9月23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武汉市司法局在武汉会议中心举办2025至2030年度武汉市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伟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武汉市人民监督员、中质股份董事长等18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和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及市、区两级司法局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参加活动。
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胡波宣读了《武汉市司法局关于选任2025至2030年度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武汉市司法局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和履职保障》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深化法律监督工作》两个专题作辅导报告。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和一项创新举措。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式成为一项国家法律确立的制度,步入正规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检察权行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提升司法民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